活動中心卡拉OK歡唱無礙 市府提出應對策略 保障長輩合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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秒捷記者 / 林冠勳採訪報導   2019-05-03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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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因為部分廠商關切,台南市里社區活動中心的電腦伴唱機歌曲版權問題,造成市民誤解、人心惶惶。為釐清版權疑慮,市長黃偉哲今(3)日特別召開記者會,說明市府將採取之應對策略,也呼籲長輩無需恐慌;王定宇委員也至現場響應,承諾會在立院內盡速將著作權法第55條的法律疑慮釐清。

 

黃市長表示,市府針對社區活動中心伴唱機的相關作為包括一、要求歌友會的卡拉 ok伴唱機灌的歌曲要取得合法授權,因為有些歌曲是翻唱的,可能有法律陷阱;二、跟唱片公司協商歌曲版權之使用;三、請經濟部智財局解釋法令,針對現行條文中非營利以及經常性使用的部分做出解釋,避免陷民眾於不義;四、正本清源,敦請立法院在著作權法第55條的部分清楚地修訂,如此一來,可以確保廠商權益、民眾唱歌的嗜好以及市府執法立場,創造三贏的局面。

 

黃市長進一步指出,在與唱片公司協商期間,市府會以勸導、溝通為主,沒有開罰的問題,不會一一去開罰單、檢舉,一方面浪費行政資源、一方面也浪費司法資源,更平添民眾的恐懼跟疑慮。

 

王委員指出,伴唱機版權問題不只台南市有,每個縣市都遇到這個情形,黃市長是第一個願意用市府的高度,直接面對業者來談的,期待市府能盡速與業者完成協商。

 

台南市政府民政局統計,目前台南市里社區活動中心列入公產的電腦伴唱機,約有四百餘台,向製造商購置時,通常機台已有六千至八千首基本歌曲,為於公開場所合法使用,民政局每年均編列公開演出授權費預算,以取得公開演出授權。

 

依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歷年函釋,如果要灌新歌,應洽詢有合法重製授權的廠商或著作權人,並請廠商提出合法授權證明書或文件,以避免日後爭議。

 

為提醒民眾合法使用,台南政府民政局已請各區公所於機台上加貼「切勿擅自灌錄來路不明歌曲,也勿開放民眾任意灌歌」警語提醒,以免侵犯著作權法而衍生不必要的法律紛爭。

 

今(3)日下午台南市政府民政局、社會局將與各區區長研商,並促各區儘速洽詢廠商還原合法歌曲,讓市民得以在公開場所-活動中心內安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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