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大作戰 新北市呼籲人民團體延後召開會員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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秒捷新聞/記者 / 劉家宏/新北市採訪報導   2020-03-11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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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長侯友宜宣示,為因應新冠肺炎(武漢肺炎)疫情變化,應避免辦理大型室內群聚活動,並超前佈署啟動各項防疫機制及宣導措施。針對人民團體每年必須依法召開會員大會,社會局呼籲團體延後開會,如理監事任期即將屆滿,可先申請延長3個月;萬不得已要召開會員大會,則應遵守「三不原則」-不接觸、不密閉、不共食,以餐盒代替合菜,以及做好量體溫、戴口罩、勤洗手,並在通風處等五安心作為。


集會活動風險評估
 
社會局表示,近來接獲許多人民團體詢問有關會員大會是否召開問題,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判斷,因近期國內本土病例數已超過境外移入病例數,且有感染源不明個案,有社區傳播之風險,因此社會局呼籲各級團體延後召開會員大會,依照人民團體法規定,會員大會每年須召開1次,團體可以視疫情發展於今(109)年底前完成會議程序即可。
 
至於理監事任期即將屆滿而必須召開會員大會辦理改選者,依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規定,團體可先向社會局申請延長理監事任期3個月,以避免在疫情緊繃時召開大會。
 
社會局指出,依據中央指揮中心公眾集會指引,提醒主辦單位應在活動前,針對參加者資訊、活動空間通風情況、參加者距離、位置、持續時間及是否落實手部衛生和配戴口罩等6項指標進行風險評估。如經評估後仍有必要開會,主辦單位應遵守「三不原則」及「安心五件事」。
 
「三不原則」包括不接觸、不密閉、不共食,參加者應保持雙手清潔,以拱手代替握手,保持交談距離,以餐盒代替合菜,並維持會議場地空氣流通。「五安心」包括入口量體溫(發燒標準:耳溫≧38℃;額溫≧37.5℃)、噴酒精消毒、勤洗手、配戴口罩、有上呼吸道症狀者必須隔離安置等。
 
另外,社會局已成立「新北好團結」LINE官方帳號(網址:https://lin.ee/wiSMC9z),呼籲團體踴躍加入成為會員,以掌握最新政府公告資訊。如果有開會、防疫或人民團體法令等相關問題,除可以電洽人民團體科詢問(29603456轉3605~3608及3610~3616)外,亦歡迎使用LINE線上諮詢,以共同落實防疫工作。


人團召開會員大會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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