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長照2.0服務再升級!為減輕民眾經濟負擔,提供更全面照護,衛福部於9月底公告「住宿式機構服務使用者補助方案」,嘉義縣政府積極向中央爭取到5200萬經費,針對今年入住嘉義縣護理之家或養護中心等住宿長照機構的民眾,只要符合條件最高可補助6萬元;特別委請各住宿長照機構協助受理申請案件後再送縣府審查,可減少民眾交通往返的時間,本案受理申請期限到明(110)年3月2日截止。
嘉義縣政府於10月初特邀集縣內各住宿機構代表共同協助宣導及代收此補助方案,住在大林鎮長松護理之家已經2年多的何阿嬤家屬接到機構人員通知後開心表示,感謝縣府用心及機構貼心的服務,減少家屬往返奔波的時間;另有幾位近期已離世,但符合申請條件的個案家屬在接到機構主動通知也表示感謝政府能照顧到使用住宿機構服務個案及家屬。
今年使用住宿式機構服務的使用者,只要同時符合三項條件,最高可申請補助新臺幣6萬元,一、入住機構類型為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除安養床外)、身心障礙機構、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委託安置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及機構住宿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等;二、入住天數1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實際入住天數達90天;三、所得稅率,107年所得稅率未達20%者。
衛生局代理局長趙紋華表示,嘉義縣為全國老年人口比例最高的縣市,除了布建各類長照服務資源,包含照顧及專業服務、喘息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及環境改善服務等,並積極爭取住宿式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的補助,能讓家有入住機構長輩的家庭減輕經濟負擔;此外,縣府也延續增加便民服務項目,與嘉義縣機構達成共識,民眾均可直接洽詢入住機構並提出申請,免除舟車勞頓的辛苦;如有補助方案相關疑問或任何長期照顧問題都可洽詢嘉義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05-3625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