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運銷自治條例將於補正法治程序後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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秒捷記者 / 林儀明採訪報導   2019-02-20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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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議會今(20)日召開第3屆第2次臨時會,台南市長黃偉哲率副市長王時思及各局處一級首長出席與會,市長會中特別針對市提的三讀議案「臺南市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自治條例」第三條修正草案被議會否決退回,進行說明。

 

黃市長表示,市府團隊遵守法治程序,提出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自治條例的修改並提交議會審議,但必須先得到母法的授權才能據以修改章程,市府將在最短時間內召開臨時董事會,補正相關程序後,再次提交議會審議。



市長向議會說明,「臺南市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自治條例」第三條修正草案,係因104年9月28日臺南市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召開董事會之時,行政人員未了解修改章程必須依據母法「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自治條例」的規定,故在母法未授權的情形下,即修改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將董監事人數變更為6位,對此,市長強調,近期內會馬上召開農產運銷公司的董事會,先將章程修改回母法規定的5位,後再提交議會進行自治條例草案的修改,待自治條例草案修改完成後,會再召開董事會改變董監事人數,以符法治程序;市長強調,市府方面絕對沒有濫權及藐視議會的用意。

 

至於議員提出臺南市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是否應由市長擔任,以及議會要不要推派代表進入董事會,市長表示,臺南市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為百分之百官股,屬於行政體系的一環,臺南市議會做為監督者,適不適宜介入行政體系,應再慎重討論。另外,議員質疑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之董監事人數,是否為酬庸性質,市長亦向在場議員報告,根據規定,有出席董事會的董事才能領出席費,目前董事的出席費為一次2,000元,開會次數則是依章程規定,相信這樣的費用恐怕談不上酬庸的可能。

 

市長承諾,未來市府希望能將董事全部改為領取出席費,有出席者才能領出席費,沒有出席者亦不能領兼職費,以鼓勵各董監事能夠勇於執行自己的職務。

 

最後,市長表示農產運銷公司是採行總經理制,也就是總經理負責整個公司的營運,所以總經理本來就有列席議會工作報告並備詢,不會規避議會的監督。另外,對於市營的各公司相關的程序、章程及運作,市府也會做通盤的檢討,以避免類似的事情發生。

 

本次臨時會自2月20日至27日,共計8日,今日為開幕,明(21)日黃市長將率領相關局處首長針對重新檢討房屋稅課稅基準「核定單價」與「調高每年折舊率」進行專案報告,22日上午進行「臺南市先進運輸系統綠線建置計畫」可行性研究規畫成果及「臺南市先進運輸系統優先路線(藍線、綠線、紅線)規劃」專案報告。另,26日議程於今日經議會決議變更由市府相關局處針對「龍崎掩埋場乙案」進行專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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