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震災後重建復原行動積極展開,行政院「0206花蓮震災救助及重建專案小組」召集人陳美伶政務委員今(11)日上午率相關機關於花蓮召開專案小組第二次會議,研商花蓮石材產業紓困措施,經濟部沈榮津部長親率工業局長、中小企業處長出席,財政部、金管會、環保署、主計總處、國發會、行政院東部聯合服務中心、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台灣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會、銀行公會、產險公會、港務公司等,均派員與會,立法院蕭委員美琴亦前往關心,共同與業者代表研商因應對策。
陳召集人經充分聆聽業者主要訴求,並由與會機關討論後,做出具體決定如下:
一、有關石材災損品之暫存,同意由港務公司無償提供土地3年暫存,並即刻於明日開始現勘、整地等工作,以利清運作業進行。清運費用部分,將全數由花東基金支應。至於下腳料破碎石材之處理,則請環保署於農曆春節前邀集經濟部工業局、花蓮縣環保局及台泥、亞泥等業者,研商確定協助處理清運及再利用等具體措施。
二、為協助業者貸款展延、本金緩繳、重建貸款及請銀行勿雨天收傘等財務紓困措施,除請金管會於2月13日前邀集各金融機構,研提相關紓困方案,並籲請金融業者本於同理心全力協助外,亦將由國發基金或花東基金提供20億元供信保基金十倍擔保之用,總共200億元額度內,提供專案融資。
三、有關災損廠商免收契約容量電費之提議,亦請經濟部協調台灣電力公司,專案研議在特定期間內減免相關費用。
四、有關各項工程因受災致交貨日期延後違約產生罰款方面,工程會已函請各公務機關,因受災而不可抗力之因素致公共工程延宕,廠商契約免責應予從寬認定;一般民間工程部分,則請業主體恤廠商困境,共體時艱。至於業者提出對災損品提供作為公共工程建設原料加工再利用部分,則請公會整理災損品後續分類用途、供給量等清單,並請工程會儘速建立協調平台,以利加速去化。
五、有關災害損失稅捐減免及所得稅得提報災損攤提償還部分,依現行稅法及災害防救法已有相關規定,請財政部向業者妥為說明,並儘可能從寬輔導業者申請減免及展延。
六、有關石材業者災後復原及扶植的規劃,有助於產業未來發展,請經濟部加速研提0206花蓮地震災後產業復甦行動計畫,預定於3月底前報院,所需經費花東基金將全力協助。
七、有關未來石材產業災害保險部分,請金管會與各金融保險業者及公會共同研議設計符合石材產業需求之地震保險產品,以轉移地震等災害對產業造成的風險。
陳召集人強調,花蓮遭逢此次強烈地震,對石材業造成重大的損害,政府已建立制度化的災損救助機制,將儘速協助業者,以從優、從簡、從速原則,用最短的時間讓石材產業經濟復甦,並請本院東部聯合服務中心整合相關單位成立單一服務窗口,加速推動,各項措施亦將嚴格管控進度,務必落實執行。陳召集人也請石材業者能保障相關從業人員的工作權益,勞資雙方齊心協力,共度難關,延續花蓮石材產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