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菸標誌您張貼了沒!

報導記者
記者陳祺昌 / 台南市報導   2023-01-16 15:00
點閱3213
分享至Google+分享至twitter分享至微博分享至LINE分享至facebook

農曆春節腳步將至,家家戶戶除舊佈新,營業場所也別忘了檢查禁菸標示是否褪色或脫落以免跟荷包過不去。
 
關於餐飲店、服飾業、美髮業、商場等及其他供公眾消費之室內場所,和三人以上工作場所均屬菸害防制法規範之禁菸場域,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並且不可提供菸灰缸等與吸菸有關之器具。分析歷年因禁菸標示張貼不合格被裁處的原因有:入口處未張貼明顯禁菸標示、被海報遮蔽、經日曬褪色或脫落、重新裝修店面或年節清潔移除而未重新張貼,依菸害防制法規定,違反者處新台幣1萬至5萬元整罰鍰。
 
在此提醒您臺南市政府在111年7月6日公佈「臺南市新型菸品危害防制自治條例」,為避免接觸新型菸品,明定禁菸場所,不得吸菸,違反者處新台幣2,000至1萬元罰鍰,為了你、我的健康請市民共同遵守法規,菸害防制法並無勸導改善再予開罰之寬限規定。再次提醒您,趕快檢查營業場所及公司行號所有入口處的「禁菸標示」張貼了沒。

點閱3213
分享至Google+分享至twitter分享至微博分享至LINE分享至facebook

留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