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哲市長強調,政府絕對不容許危害、妨礙防疫工作進行的囤積跟哄抬的行為,請民眾及販售業者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市府、地檢署及市調處都會嚴加查辦。呼籲在防疫期間,希望大家能「相忍為防疫」。法制處指出,截至今(19)日止,計受理書面陳情口罩價格異常12件,電話陳情10件,消毒用酒精價格異常案4件,總計26件,目前積極查核,蒐集相關事證,如確有哄抬、囤積將積極查處,移送地檢署、公平交易委員會,絕不寛貸。
臺南市政府呼籲,在防疫的重要時刻,舉國上下皆已做好萬全準備因應,中央政府並且調配防疫物資,務求將疫情影響減到最低,但仍有部分不肖廠商,哄抬、囤積口罩等物資,藉此大發災難財,嚴重妨礙社會安全。可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61條規定,若針對口罩等徵用防疫物資進行囤積、哄抬價格且情節重大者,可處1年至7年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如有發現囤貨或哄抬物價之現象,可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或洽各縣市政府消保官投訴,為全民健康把關,共同維護民眾的權益及國人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