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即日起受理急難紓困、勞工紓困生活補貼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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秒捷記者 / 陳祺昌採訪報導   2020-04-25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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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衝擊民眾生計,南市府加大紓困力道,即日起受理防疫補償金、急難紓困及勞工紓困生活補貼申請,幫助受疫情影響致生計困難之民眾渡過此次難關。
 
台南市政府因疫情影響需急難紓困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適用對象共有三類,第一類為「因疫情接受隔離治療不幸死亡無力殮葬」致生活陷困者,民眾可檢附家屬死亡證明(需載明因疫情死亡原因)等佐證資料。第二類為「受隔離、檢疫者」或「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屬」,民眾可檢附受隔離或檢疫通知及無法從事工作等證明文件。
 
第三類為經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4月9日起停止營業之場所如酒店、舞廳,其從業人員因場所停止營業無法工作致生計受影響者。該類民眾若無勞保,可檢附相關佐證文件。社會局為了讓急需紓困之民眾在最短時間內得到協助,只要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向公所提出書面申請,符合資格者不需經過訪視,3日內即可獲得1~3萬元協助。目前已有102人受益,共發放146萬4812元。社會局也提醒不符合以上申請條件之民眾,若生活遭遇重大變故陷困,仍可向各區公所申請急難救助。民眾若對關懷弱勢加發生活補助、急難紓困實施方案有任何疑問,可洽居住地區公所社會課或社會局社會救助科06—2995686、06-6334941。
 
另外,勞工局指出,原先「勞工紓困生活補貼3萬元」以職業工會會員為主,考量漁民生計也受到波及,故針對沒有雇主,或是自營作業者之漁會甲類會員,符合三大條件,即可申請補助,包括實際從事漁業勞動,並在109年3月31日前,在漁會投保勞保,投保薪資必須在2萬4000元以下,以及107年所得未達課稅標準40萬8000元,申請後每人每月可領1萬元,一次發放3個月,也比照辦理。
 
目前獲知勞動部已進行檢討,並研議放寬申請資格條件為1年內有投保紀錄、勞保、就保薪資沒有門檻限制等,預計下周就可用新的條件資格審核申請。此次的紓困生活補貼期間從4月20日至5月22日共計1個月,勞工局提醒勞工朋友要把握期限內向所屬職業工會申請,想要進一步瞭解相關訊息可以透過「勞動部網站防疫專區」查閱,或是撥打勞動部「1955」服務電話、勞工保險局(02)2396-1266分機5555,漁民朋友可向各地漁會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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