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非號誌路口的交通事故約占路口車禍的3成以上,經分析肇事原因為「未依規定讓車」、「未依規定減速」及「未注意車前狀況」等三大類,為改善非號誌路口的交通安全問題,台南市政府交通局特別借鏡日本非號誌路口警示標線的作法,在歸仁區不易設置號誌的保興街路段試辦日式減速警示標線,期透過駕駛人視覺變化而減速及提高注意路口交通狀況,達到安全通過路口的目的。
交通局局長王銘德表示,依據交通部道安委員會統計資料顯示,全台交通事故件數6成發生在路口,其中非號誌路口佔整體路口死亡人數比例約35%,另分析台南市109年1月至111年6月交通事故發生地點,在設有紅綠燈路口占50.62%、特種閃光號誌路口占12.85%、非號誌路口占36.53%,市長黃偉哲指示交通局透過交通工程手段研擬非號誌路口交通安全改善方法。
非號誌路口通常多以「停」、「慢」標線劃分路權,經分析台南市非號誌化路口死傷事故大多係因駕駛人「未依規定讓車」、「未依規定減速」及「未注意車前狀況」,而導致路口交叉撞、側撞,必須研擬更有效提醒駕駛人注意力的警示標線,鄰近的日本在非號誌路口畫設的減速標線,其目的是讓駕駛人在視覺上感受到路幅寬度縮減,以降低通過路口的行車速度。
局長王銘德指出,交通局在不易設置號誌的歸仁區保興街路段,借鏡日本減速警示標線,在保興街與民權六街、保興一街等多處非號誌路口試辦減速警示標線,並搭配路口標線及紅框標線凸顯路口能見度,指示用路人清楚路口交會型態,冀望駕駛人行經劃有減速標線的地點,應減速慢行,注意前方路況,確保行車安全,並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共同維護行車安全環境,減少交通事故發生。
交通局表示,另針對非號誌化路口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或是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及巷道不依規定或標誌、標線指示之不安全違規行為,交通部已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條提高現行裁罰金額,籲請汽機車駕駛人落實遵守非號誌化路口停讓觀念,以避免交通事故,共同維護行車安全。